盈科杭州陈少军律师研发了《年度全国商业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白皮书将会通过两期来向大家展示,本期为第二期,展示内容为商业特许经营行业总体法律风险类型分析。
第二章商业特许经营行业总体法律风险类型分析
一、
行政监管类法律风险类型梳理及分析
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中以“特许经营”为关键词、检索空间区间为浙江省和江苏省,不设定检索时间区间进行检索,案件类型为“行政处罚”检索结果显示个案件。经过仔细筛选可得知涉及商业特许经营的行政处罚案例合计55个,其中包含浙江省年度的商业特许经营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例合计30个,以及江苏年度的商业特许经营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例25个。其中根据数据统计情况可知,在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因为不满足“两年一店”的要求而被商务主管部门罚款的案例最多,因为签订特许合同前,要求被特许人支付费用,但没有以书面形式说明该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条件、方式而导致被商务主管部门罚款的案例只有一例,因特许人广告欺骗误导加盟者而被商务主管部门罚款的案例也只有一例。
(一)不符合“两年一店”
处罚案例1:杭市监罚处〔〕号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处以罚款10万元。
处罚案例2:杭市监处罚〔〕号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8.5万元,处罚款18万元。
(二)未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案例1:湖市监经处〔〕9号
处罚结果: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处罚款人民币元。
处罚案例2:宁市监处字〔〕E号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5万元;3.公告处罚内容。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处罚案例1:杭市监罚处〔〕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元。
处罚案例2:杭市监罚处〔〕号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1.9万元,处罚款18万元。
(四)特许人主体资格不符
处罚案例:杭市监罚处〔〕号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五)未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2、处罚案例:锡商罚字()第28号
处罚结果:罚款元、责令限期改正。
(六)违规广告宣传加盟收益
处罚案例:锡梁溪市场监管案字〔〕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元
(七)欺骗误导广告宣传
处罚案例:苏园市监处字〔〕号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处罚款6万元。
(八)未按照规定说明收费用途
处罚案例:宁商当罚字()第1号
处罚结果:罚款元
二、
刑事犯罪类法律风险类型梳理及分析
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中以“特许经营”为关键词、检索空间区间为浙江省,不设定检索时间区间进行检索,案件类型为“刑事”检索结果显示71个裁判文书。经过仔细筛选可得知涉及商业特许经营的刑事裁判文书合计23个。
(一)合同诈骗罪
典型判例:()浙刑初37号
防范要领:通过发布虚假的内容,假借给予“特许经营权”,高收益高回报欺骗被害人从而得到押金。表面上是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实际上通过合同诈骗获得被害人押金。
(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典型判例:()浙刑初号
防范要领:通过建立商业特许经营店,扩大经营区域,进而以高收益为诱饵大肆宣传,以转让债权的名义变相吸收公共财产。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典型判例:()浙07刑终号
防范要领:以上案件事实看似是一个含有特许经营模式的消费平台。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数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而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活动,其实质上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诈骗罪
典型判例:()浙刑终号
防范要领:通过虚假广告宣传吸引被害人作为特许加盟商加盟,诱骗被害人与公司签订以特许加盟并提供网络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并以“保证金”、“服务费”的名义收取费用。表面上是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实质上是进行诈骗。
(五)挪用资金罪
典型判例:()浙刑初号
防范要领:注意管理部业务员等联系到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人,其具有相当高的道德风险,应当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典型判例:()浙03刑终号
防范要领:注意餐饮类行业被特许人很可能为了节约成本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结果是使被特许人商业品牌名誉受损。
三、
诉讼纠纷类法律风险类型梳理及防范要领
(一)关于加盟合同性质
1、约定不受《条例》约束的条款认定无效案
典型判例:()浙01民终号
2、名为服务合同关系等实为特许经营合同案
典型判例:()浙民初号】
3、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一般性司法认定标准
典型判例:()浙民初号
(二)关于加盟合同效力
1、以非企业为特许人的合同效力争议案
典型判例:()浙民终号
2、以商标注册人特许的合同效力争议案
典型判例:()新民终74号
3、未先办行政许可开放加盟合同效力争议案
典型判例:()浙07民初19号
4、不满“两店一年”的合同效力争议案
典型判例:()粤民初号
5、未办特许经营备案的合同效力争议案
典型判例:()京73民终号
(三)关于加盟合同解除
1、以“冷静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案
典型判例:()浙民初号
2、以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案
典型判例:()京73民终号
3、以提供虚假信息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典型判例:()浙01民终号
(4)以未没披露信息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案
典型判例:()浙01民终号、()苏01民终号】
5、以不满“两店一年”等要求解约案
典型判例:()浙民初号
(四)关于加盟合同撤销的案例演示
1、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案
典型判例:()京民初号
2、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案
典型判例:()京73民终号
3、以“遭受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案
典型判例:()京民初号、()粤民初号
END
律师简介
陈少军
PROFILE
盈科“首届百名大律师
盈科杭州党总支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
盈科杭州“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
盈科全国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理事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法律咨询与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专家律师
主要专业方向:
企业运营合规与风险管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特许人企业合规、公司/商事/经济纠纷诉讼(仲裁)代理。
“连锁加盟安心宝”专项合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品牌商开展连锁、加盟项目提供一站式、全生命周期专项合规法律服务;自年开始,已经先后服务了60余个连锁加盟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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