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数量
年计划引进(补充)与培养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人员94人;补充专任教师人、师资博士后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5人;外籍专业教师根据学校重点学科方向发展实际择优补充,不单列计划。二、补充条件
(一)
教学科研人员
1.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5)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扫描小程序码获取常规教师补充计划扫描小程序码获取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补充计划3.外籍专业教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
(2)原则上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3)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学或研究经历,能够运用英语独立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程(不含小语种专业外籍教师);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者优先聘用。
(4)专业背景符合学校的学科设置,符合相应专业的教学需求。
(5)连续在校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4.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3年。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各流动站其他招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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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
工程实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部分具有管理性质且对实践技能要求较高的工程实验岗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已出站(不含退站)或报到前办理完出站手续(不含退站)。
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但要从严掌握。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公费师范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对于个别具有应聘岗位从业经历且实践能力突出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要从严掌握。
3.具有从事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原则上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一致。
4.招聘岗位具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扫描小程序码获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计划三、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扫描小程序码获取招聘程序四、聘用方式
教学科研人员采用多元用人方式聘用,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照人员补充程序提出具体意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确定。非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五、其他说明
年人员补充计划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人员须在学校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学校审批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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